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
发布时间:2025/3/1 12:16:40
(2025)内0626执悬2号
本院在执行张玉林申请执行田旭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,因被执行人田旭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,现申请执行人张玉林依据我院作出的已经生效的(2021)内0626民初346号民事判决书提出悬赏执行申请,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,提高执行效率,维护司法权威。依照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二条、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四条的规定,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:
被执行人:田旭东,男,1970年7月17日出生,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01197007170053,汉族,现住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南路169号。
悬赏内容:
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及经常居住地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,申请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的百分之三的金额奖励举报人。
执行标的:本金462500元,到期利息336490元及到实际还清之日的利息。
悬赏期限:本案标的全部执行完毕为止。
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。
举报联系电话:
15704969110/0477-7222110。
乌审旗人民法院
2025年2月28日